孙子曰:凡用兵之法,将受命于君,合军聚合。泛地无舍,衢地合交,绝地无留,围地则谋,死地则战,途有所不由,军有所不击,城有所不攻,地有所不争,君命有所不受。
故将通于九变之利者,知用兵矣;将不通九变之利,虽知地形,不能得地之利矣;治兵不知九变之术,虽知五利,不能得人之用矣。
是故智者之虑,必杂于利害,杂于利而务可信也,杂于害而患可解也。是故屈诸侯者以害,役诸侯者以业,趋诸侯者以利。
故用兵之法,无恃其不来,恃吾有以待之;无恃其不攻,恃吾有所不可攻也。
故将有五危,必死可杀,必生可虏,忿速可侮,廉洁可辱,爱民可烦。凡此五者,将之过也,用兵之灾也。覆军杀将,必以五危,不可不察也。
孙子说:大凡用兵的法则,主将接受国君的命令,组织军队,聚集军需,出征时在难以通行的“圮地”不可宿营,在四通八达的“衢地”应结交邻国,在难以生存的“绝地”不可停留,在被敌包围的“围地”要巧设计谋,陷入走投无路的“死地”就要坚决奋战。有的道路不要走,有的敌军不要打,有的城池不要攻,有的地方不要争,国君的有些命令不要执行。
所以,将帅能够精通以上各种机变的运用,就是懂得用兵了。将帅不精通以上各种机变的运用,虽然了解地形,也不能得到地利。指挥军队不知道各种机变的方法,虽然知道上面的“途”、“军”、“城”、“地”、“君命”五事之利,也不能充分发挥军队的作用。
聪明的将帅思考问题,必须兼顾到“利害”两个方面。考虑到“利”,能够充分估计到顺“利”的一面;考虑到“害”,能够预先解除祸患。要通过“害”迫使诸侯屈服,通过繁杂之事役使诸侯忙乱,通过“利”诱使诸侯上当。
用兵的法则是,不要寄希望于敌人不会来,而要依靠自己做好了充分准备;不要寄希望于敌人不进攻,而要依靠自己拥有使敌人无法进攻的力量。
将帅有五种致命的弱点:只知死拼可能被诱杀,贪生怕死可能被俘虏,急躁易怒可能中敌人轻侮的阴谋,廉洁好名可能入敌人污辱的圈套,一味“爱民”可能导致烦扰而不得安宁。以上五点,是将帅的过错,也是用兵的灾害。军队覆灭,将帅被杀,必定是由于这五种危险引起的,是不可不充分认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