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的梦,趁黄昏起哄。
前梦才挤却大前梦时,后梦又赶走了前梦。
去的前梦黑如墨,在的后梦墨一般黑;
去的在的仿佛都说,“看我真好颜色。”
颜色许好,暗里不知;
而且不知道,说话的是谁?
暗里不知,身热头痛。
你来你来!明白的梦。
1918年5月,鲁迅在《新青年》上发表新文学史的第一篇白话小说《狂人日记》的同时,还发表了白话新诗《梦》《爱之神》《桃花》三首,接着又发表了《他们的花园》《人与时》等几首。鲁迅说他是“不喜欢做新诗的”,“只因为那里诗坛寂寞,所以打打边鼓,凑些热闹;待到称为诗人的一出现,就洗手不作了”(《集外集》序言)。“打打边鼓”之说,自然是鲁迅的自谦之词。但以后鲁迅致力于小说、杂文的写作,很少再写新诗,确系实情。这不多的几首诗,在“五四”时期,对新诗的发展也确是起了“打打边鼓”的作用。
在《梦》这首诗里,鲁迅以“梦”的意象来表达自己的一些想法。人们做梦这一心理现象,总是发生在睡眠之时。但诗中却说,在“黄昏”时候,“很多的梦”“起哄”。这里说的“黄昏”,显然不是指日落黄昏的居委会,而是指特定的历史时期;所谓“梦”,也不是指心理现象的“梦”,而是指一种憧憬、一种希望、一种理想。鲁迅说他青年时候就曾经“做过许多好梦”,比如去日本学医,就做过治病救人或在必要时去当军医这样“很美满”的“梦”;稍后弃医从文,筹办《新生》时,又与几个朋友做着“纵谈将来的美梦”(《呐喊》自序)。然而,这些“梦”都没有成为现实。这首诗里所说的“梦”的含意正在于:在那“风雨如磐”的黑暗年代,各种各样的人,做着各种各样的“梦”:什么“钩爪锯牙”呀,“制造商估立宪国会”呀,“反清革命”、“恢复汉官威仪”呀,等等。这一个又一个的“梦”,不是“黑如墨”,就是“墨一般黑”,没有什么不同。“去的”或“在的”“梦”都说自己“真好颜色”,都是“好梦”。或许真的是这样,但在黑暗中又怎么辨别得清楚呢?甚至是什么样的人在吹嘘自己的“好梦”也不容易弄清楚。这里的言外之意是: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!这是对过去的彻底否定。
结尾两行,是这首诗的主旨所在:身处黑暗中,什么都看不见,就像在“没有窗户”的“铁屋子”里,“身热头痛”,快要被闷死了。然而,诗人已敏感到:“时候已是二十世纪了,人类眼前早已闪出曙光”(《坟·我之节烈观》)。呼唤“快来快来,明白的梦”,正是诗人对光明的殷切期待。
以“梦”作为意象,既有具体的研发形式,含蓄但不是朦胧;又有理性内容,直白但不是说教。这就是这首诗的主要特色。